一、旨揭活動訂於114年04月16日(三)下午5時20分~6時20分假第1演講廳(主場)及第2演講廳(第2會場)舉行。
二、需於114年03月28日(五)前調查將下列學生是否出席後擲回該處:
1A: 陳妤涵、 陳柏諭、 李涵嫣
1B: 江芝綺、 李承穎、 陳靖宇
2A: 陳美玲、 陳柏諺、 吳聖崙
2B: 游以暄、 沈軒丞
3A: 王禹羲、 洪憶婷、 王偲如
3B: 簡彣叡、 莊恬愉、 郭兆偉
4B: 王昕揚、 李翊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