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該會為鼓勵以學生學習成果為導向之教學卓越教師,故設置本獎項,獲獎名額至多十名,每位可獲頒本會教學傑出獎狀及獎金新臺幣伍萬元整。
二、欲申請之教師請於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前繳交下列文件電子檔,並請上網填檢覈表(https://reurl.cc/QWmgO9):
(一) 本獎申請表(如附件一)。
(二) 本系主管或院長推薦函一封。
(三) 教師基本資料(含任教學校提供之師近期教學評量結果)。
(四) 近五年內彰顯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精神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精神之教學歷程,含課大綱、課程自我評估及教學成果等,並請依本獎勵辦法(如附件二)提供佐證事項。
三、相關詳細資訊請該學會網站查看(https://www.ieet.org.tw/Pages/ArtMDoc.aspx?dirid=224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