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辦理獎勵項目:
(一)「大禹獎」:學校可推薦1至3人參加候選,每年度評選1至5名得獎人員。
(二)「水利事業貢獻獎」:學校可推薦1至3人參加候選,每年度評選1至5名得獎人員。
(三)「水利績優貢獻獎」:學校可推薦1至5人參加候選,每年度評選1至20名得獎人員。
二、欲參加旨揭徵選且符合附件二徵選要點之候選資格者,請於114年1月20日(一)下班前將附件相關資料填寫完成後送至系辦彙整,以利協助送至 學校研究發展處企劃暨學術合作組辦理後續事宜。
三、倘有疑問,請洽經濟部水利署聯絡窗口趙欣彥承辦人,電話:02-37073041,電子信箱:a60e510@wra.gov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