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為確保在推動能源轉型過程中能兼顧能源安全、綠色經濟、環境永續及社會公平之均衡發展,政府於106年4月完成「能源發展綱領」修正,定位為國家能源發展之上位綱要 指導原則,並明訂各部門配合能源轉型相關政策計畫、準則及行動方案訂定之政策方針,全面推動包含創能、節能、儲能及智慧系統整合與電業改革等面向政策措施。「能源發展綱領」落實機制明訂「能源轉型
白皮書」,透過擴大公民參與,規劃未來能源發展目標、具體推動措施及政策工具。
轉知教育部轉知行政院核定經濟部所報「能源轉型白皮書」.r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