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辦理115年「菁英助學奬助學金」相關資訊
一、旨揭獎助學金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15日(星期五)17點前開放取得本校115年度碩士班入學資格之同學申請,並請備妥附件所需文件後,逕自寄送至該中心(251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2 段27號14 樓【人資組】收,專線:(02)2808-5899)。
二、助學對象及條件:與該中心業務相關科系之國立大學或碩士班一年級(含)在校生,並以家境清寒、突遭變故或低收入戶者為優先。
- 大學在校生獲得碩士班之入學者。
- 未受領其他有服務義務約定之獎助學金或負有服務義務者。
- 業(含役畢)後能立即至本中心相關部門服務者。
三、獎助金額:碩士班研究生就學期間每月補助新臺幣一萬五仟元以上(視大學在校成績,由面談甄選委員會決議之),最高以兩年為限。
四、相關申請要件、流程及權利義務等請詳來函附件之辦法,或至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官網查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