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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部課程

大學部課程
本系大學部畢業學分:137 學分,包含下列部分:
  1. 共同教育課程 (28學分)
  2. 專業必修課程 (67學分)
  3. 專業選修課程 (至少42學分)
         修業規定
 
 

其他畢業相關資格規定:

  1. 共同教育課程
  1. 104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實施全校性大一博雅教育必修課程「海洋科學概論」2學分:104學年(含)起入學大一生,大一(下)必修博雅2學分「海洋科學概論」,不屬八大領域博雅課程學分。原八大領域博雅課程修14學分,各子領域至多修習4學分,共計16學分(大一博雅必修2學分+博雅選修14學分)
  2.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全校性大一博雅教育必修課程「人工智慧概論」2學分:110學年(含)起入學大一生,大一(上)必修博雅2學分「人工智慧概論」,認列至「科技與社會」領域。
  3. 112學年(含)起入學大一生,改為四大領域,說明如下
    1. 本領域課程包括 「人文探索」、「社會脈動」、「科技創新」與「跨域永續」等四大子領域 。「跨域永續」至少須修二學分,各領域至多認列四學分。
    2. 工學院之修課規定:開放選修 四 大領域課程。
    3. 博雅課程所示每學期選修配分,僅供畢業資格審核及抵免學分用。各系選修配分及修課規定,請查詢通識中心網頁「博雅課程」之【99學年度起 必修科目各系學分分配及修課規定】

           

  1. 專業必修課程
  • 必修科目重(補)修,限工學院、電資學院系所之課程。
  1. 專業選修課程
  • 依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10條規定,該課程科目需與本系相關,否則學分不列入畢業 總學分計算。
  • 非本系所開課程最多可承認外系選修最多19學分。(惟通識、語文、體育、軍訓等課程不採計畢業門檻之本系專業選修課程)
  1. 其他

選課時程圖

 

 

相關學程資訊

  • 機電整合與控制學程 (工學院)
  • 奈微米科技學程 (工學院)
  • 材料工程與科學學程 (工學院)
  • 海洋能源科技學程 (工學院)
  • 造船學程 (工學院)
  • 地理資訊應用學程 (海洋科學與資源學院)
  • 地球科學學程  (海洋科學與資源學院)
  • 太陽光電暨海洋能源學分學程 (電機資訊學院)
  • 海事遠距醫療學分學程 (電機資訊學院)
  • 軟體工程學程 (電機資訊學院)
  • 電資國際學分學程  (電機資訊學院)
  • 通訊系統學程 (電機資訊學院)
  • 3D多媒體學分學程 (電機資訊學院)
  • 教育學程 (師資培育中心)

 

更新日期:2025/07/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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